一、竞赛项目及内容 (一)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为动画设计与制作,分为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和教师组三个组别。均为个人竞赛项目。 (二)竞赛内容 中职学生组:参赛选手根据大赛组委会提供的软件和素材,按照给定的情节或制作要求,制作成能独立播放的视频文件。 高职学生组与教师组: 参赛选手根据大赛组委会提供的软件和素材,按照给定的情节或制作要求,制作成能独立播放的视频文件,画面美观,并且符合主题,技术性与思想性完美组合。 二、竞赛命题和裁判 1.命题 试题由大赛组委会负责题库建设,命题工作要求提前半个月完成。竞赛时,从多份竞赛试题中随机抽取1份作为正式竞赛试题。 2.裁判 聘请具有高级工程师、副教授以上职称、或高级考评员证书之一的动漫专业专家担任裁判,大赛裁判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 三、竞赛时间、软硬件环境要求 本次竞赛项目的比赛时间均为180分钟。 所用计算机的技术指标最低要求为:CPU双核、主频1.8GHz;内存2GB;硬盘120GB;独立显卡,显存128MB; DVD光驱。 中职学生组:参赛选手利用大赛组委会提供的文本、图片、音乐、动画等素材,遵照具体的制作要求或给定的情节,最终生成可以脱离制作环境播放的视频文件。 高职学生组、教师组:参赛选手利用大赛组委会提供的文本、图片、音乐、动画等素材,遵照制作要求或给定主题,最终生成画面美观、符合主题,技术性与思想性完美组合,可脱离制作环境播放的视频文件。 大赛组委会提供以下软件环境: Windows XP Pro SP2(中文版) MS Office 2003(中文版) Adobe® Flash CS3 Professional(中文版) Adobe® After Effects CS3 Professional(英文版) Adobe® Premiere Pro CS3(英文版) Adobe® Photoshop CS3 Extended (中文版) Paint Shop Pro X(中文版) Adobe® Illustrator CS3 (中文版) CorelDraw 12(中文版) SwiSH 2 (英文版) Maya 9((英文版) 四、竞赛规则和注意事项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并携(佩)带统一签发的参赛证参加竞赛。报名者必须符合参赛资格,不得弄虚作假。在资格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在竞赛过程中发现问题,将取消其竞赛资格;在竞赛后发现问题,将取消其竞赛成绩,收回获奖证书等。 2.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应按指定机位号参加竞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操作技能竞赛除携带竞赛必备的用具(如笔、工具等)外,不得带入任何技术资料和工具书。所有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监考人员或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设备故障等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经确认后由裁判长决定是否更换设备。选手之间不得互相询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题或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7.参赛选手应遵守竞赛规则,遵守赛场纪律,服从大赛组委会的指挥和安排,爱护竞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 (二)竞赛规则 1.选手出场顺序以市为单位由抽签决定,同一代表队同组别同项目的选手安排在同场次竞赛。 2.每批次比赛前30分钟,参赛选手凭参赛证、学生证或身份证两证齐全进入赛场。由竞赛现场裁判组织本批次参赛选手抽签,并由各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然后,按抽取的机位号,选手进行竞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竞赛裁判员负责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检查。 3.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4.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并不得提前离开赛场。 5.提交作业:选手提交作业时应进行必要的清理,并提请裁判员到机位处确认。同时,参赛选手在裁判员记录的竞赛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6.竞赛结束前10分钟,吹提示哨音。随后,由参赛选手进行机位的清理工作。经裁判员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可离开竞赛场地。 7.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立即取消竞赛资格。 (三)竞赛其他要求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印制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裁判员、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赛点领导小组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竞赛领导小组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竞赛进行。 4.各参赛队的领队、指导老师以及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五、成绩评定 (1)中职学生组 定时不定量,完成基本要求 65﹪ (脱离制作环境不能播放的影片文件不得分) 有情节要求的项目其内容符合主题 10﹪ 故事情节表达完整流畅 10﹪ 视觉效果良好、美观 5﹪ 界面友好 5﹪ 片头、片尾和字幕符合要求 5﹪ (2)高职学生、教师组 定时不定量,完成基本要求 50﹪ (脱离制作环境不能播放的影片文件不得分) 有情节要求的项目其内容符合主题 15﹪ 故事情节表达完整流畅 10﹪ 视觉效果良好、美观 15﹪ 界面友好 5﹪ 片头、片尾和字幕符合要求 5﹪ 六、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或仲裁组)提出。仲裁委员会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通知领队或当事人。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七、其它 1.参赛选手及相关工作人员,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2.本技术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织委员会。 |